罗泾中学教代会实施细则

 

教代会代表选举办法
    一、代表的选举产生,可以以年级组为单位,将代表名额分配各组室进行。各年级组根据名额提出候选人名单,由教职工直接采取无记名投票选举,当选代表票数须超过选区教职工的半数以上。
   
二、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但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参加有关组室的选举,不占该组室的名额;教代会代表实行常任制,可连选连任。
   
三、教代会代表中,教师代表必须占代表人数70%以上。
 教代会代表选举的条件:
   
一、享有政治权利的本校在职教职工。
   
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
   
三、胜任本职工作,掌握本职工作的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和民主管理知识,愿意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活动,有一定参政议政的能力。
   
四、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坚持"三育人",为人师表。
   
五、热心为教职工办事,作风正派,公正公道。
   
六、密切联系群众,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二○○三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