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宝教07110宝山区教育局2007年中小学生暑期工作指导意见
宝教[2007]110号 上海市宝山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上 海 市 宝 山 区 科 学 技 术 委 员 会 上 海
市 宝
山 区
教 育
局 上 海 市 宝 山 区 科 学
技 术 协 会 上 海 市 宝 山 区 青 少
年 保 护 委 员 会 共 青 团 上 海 市 宝 山
区 委 员 会 上 海 市 宝 山 区 妇 女
联 合 会 关于做好2007年宝山区未成年人暑期工作的通知 各镇、社区(街道)文明办、社会事业科、青保办、团委、妇联,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2007年上海市未成年人暑期工作会议精神,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切实为广大未成年人服务,引导他们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有益”的暑期,现就未成年人的暑期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引导未成年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深化“两纲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开展以“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快乐在暑期”为主题的各项活动,促进未成年人增强体质,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以迎特奥为抓手,引导未成年人认识生命,关爱生命,奉献爱心;发挥社区作用,关注弱势群体学生的暑期生活,形成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暑期重点工作 (一)
开展以“主动参与,合作体验”为主题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1)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实践活动。抓住党的十七大召开、香港回归10周年、建军80周年等有利时机,广泛发动学生开展“红色的丰碑”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寻访、“红色影展”、学子讲坛和社团文化节辩论赛等活动。结合“8 13”淞沪抗战70周年纪念,通过举办有关淞沪抗战的讲座、图片巡展、征文比赛等,开展青少年教育活动。以“寻宝山史,明发展志”为主题,举办宝山青少年动漫创作比赛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巡活动。 (2)深入开展践行社会公德实践活动。继续开展“百万学生学礼仪”、“好习惯伴我快乐成长”、“我与节约同行”等活动,办好“知荣辱、讲文明、迎世博”网上知识大赛和“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征文活动,评选2007年“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支持学生积极开展建立“探究型学习小组”、“助人小组”、“环保小组”、“雏鹰假日小队”等道德实践活动。继续组织2006学年度初一学生参观上海市禁毒馆,组织1—2所农民工学校学生参加识毒、防毒、拒毒活动,选择2—3个街道(镇)参加上海市网上禁毒知识竞赛活动。要继续根据公正、公开、诚信的原则,做好暑期中小学生社会实践认证管理工作站的试点工作,做好电子学籍卡真实记录中小学生参观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的时间、内容和活动效果的试点,指导学生用好《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 (3)积极开展科普教育体验活动。发挥区少科站和区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的优势,以社区、学校和网络为平台,组织开展集趣味性、创新性、实践性与知识性于一体的各类科普活动、科技讲座、科技竞赛、科技夏令营、科技培训、科普参观、青少年科学院等活动,培养青少年学生的实践精神和动手能力。区少年宫要以游戏大篷车进社区、优秀文艺节目进社区等形式,组织开展丰富有趣的文艺活动,并对学校和社区做好剧场开放工作,举办知识讲座、纳凉晚会,播放优秀影视片。 (二)开展以“阳光体育、健康成长”为主题的健身活动 (1)要把加强青少年体育锻炼、增强青少年体质作为暑期工作的重要内容。要以社区为平台,完善政府组织、社会支持、青少年参与的体育活动网络。各学校要精心策划,认真研究制订方案,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青少年体育,形成浓郁的校园体育锻炼氛围和风气,做到有组织、有安排、有内容,吸引广大青少年学生积极主动参与体育锻炼。 (2)要依托社区继续推进“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以开展“阳光星期六”等各类文体活动为抓手,吸引未成年人积极参与,坚持每天锻炼1小时。各学校要继续做好设施、场馆在暑期的开放工作,建立和健全学校教育资源开放、共享的管理组织机构和管理工作制度。要向社区公示开放活动的场所、设施,开放的时间及项目等工作,充分利用学校的教育资源,有计划地开展各项活动,做到定项目、定时间、定对象、定内容、定管理人员,确保校园每天开放2小时,满足学生的多元需求。各学校要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学生艺术节”、交通书法绘画大赛、体育大联赛、体育夏令营、阳光体育摄影等暑期特色活动。 (三)开展以“和谐家园、牵手同行”为主题的迎特奥活动 (1)深入宣传特奥精神,提升未成年人的特奥知识知晓率。组织中小学生开展特奥专题教育,并抓住7月20日“全国特奥日”活动的契机,组织学生参与“你行我也行”特奥领袖论坛,参加“眼神—期待”网上主题论坛,利用上海特奥会官方网站和东方网络电视“未成年人网络天地”(网址www.ontv.sh.cn)发表感言,交流思想,开展讨论。 (2)引导未成年人参与“爱心传递”迎特奥文明行动计划。鼓励中小学生人人参与一项为特奥做实事的活动,奉献爱心。以迎特奥为契机,积极引导学生除陋习,讲文明,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养成文明出行、文明娱乐、文明用语、文明交往的良好习惯,不断提升自身素质。 (四)开展以“共享蓝天、关爱成长”为主题的农民工子女关爱行动 (1)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精神,为农民工子女办实事。各镇、社区(街道)和有关单位要出实招,采取积极措施,帮助解决农民工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贫困家庭子女和残疾青少年等群体的实际困难,给他们提供关爱和援助。 (2)切实关心农民工子女的暑期生活。区教育局组织农民工子女免费参加“上海一日游”、“红色影展”等活动,在农民工子女学校组织开展“我是女孩我自豪”为主题的农民工子女学校女孩才艺大奖赛。各学校可组织学生与农民工子女共同开展“手拉手”、“交朋友”的团队活动,让他们相互了解,增进友谊,携手前进。各镇、社区(街道)和有关单位也要结合工作实际,把关心农民工子女的暑期生活作为未成年人暑期工作的重要内容,并认真加以落实。 三、落实保障机制 (一)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镇、社区(街道)要充分利用自身的工作空间和工作优势,整合各种教育资源,精心设计并不断开发活动项目,积极做好未成年人暑期工作。区教育局建立暑期工作领导小组,并分区域组成暑期工作巡视小组,每两周的星期一进行一次巡视检查,督促指导工作。各学校要成立以书记、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暑期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学校暑期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要建立领导值班日制度,保证工作的开展,明确管理职能,确定岗位职责。要安排好学生的返校时间,每2周返校一次(7月9日、23日,8月6日、20日),每次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返校活动要做到有主题、有内容。 (二)依托社区平台,建立学校与社区教育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工作制度。社区各类公益性活动设施都要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完善文体场馆等资源活动的开放和配套服务制度。各学校要主动与社区一起成立学校教育资源开放与共享管理委员会,共同制订各种计划与制度,进一步完善学校资源向社区的开放,提高学校资源的利用率。要根据推荐与自愿相结合的原则,选派优秀教师志愿者服务队进入社区,帮助开展社区教育和学生暑期活动,组织策划和广泛开展经常性、大众化、参与面广、实践性强的校外活动,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文化艺术、体育健身、网络指导等素质教育。要积极利用暑期做好“家校互动”系统的推广使用,全面完成区政府实事工程。要继续发动教师并联系居(村)委会与在校内行为偏差、学习困难、家庭困难等特殊学生开展“双结对”活动,落实帮教措施,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和对学生心理的辅导。学校要督促每位学生到居(村)委会报到,并积极参加社区暑期活动,青少年社区活动每周确保3小时以上。 (三)进一步健全安全规范保障机制。要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教育工作,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网吧、电子游戏机房、营业性舞厅、卡拉OK厅的治安管理,严格查处网吧、舞厅、游戏机房接纳未成年人的违法经营行为。要坚持做好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综合治理工作,实行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早期预防和科学矫治,有效遏制和降低各类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率。各镇、社区(街道)要做好在江(河)边、水塘边等危险地点设立安全警示牌的工作,预防中小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学校要加强门卫值班制度,落实活动事先告示制度、安全预案制度和重大危急情况报告制度。假期前向学生家长发放《告家长书》,告知学校暑期工作的安排,并提出学生安全、健康度假的要求和建议;通过各种形式在假期前对全体学生开展预防溺水、防灾、防火、治安防卫等方面的训练,掌握危险状态下的应急小常识,提高学生的应急防范能力。学校组织开展的夏令营活动要实行预报制度(预报表于6月28日前交教育局团工委),并严格遵守教育规范收费的要求和遵循学生自愿的原则。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减负”措施,控制学生暑期的作业量,严禁在暑期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生大面积集体上课、补课,不得借“夏令营”、“社会实践”等名义办班,不得招揽、介绍学生参与各类补习班,不得将校舍、场地出租给社会有关人员举办各类补习班。 (四)做好未成年人暑期工作的宣传报道和总结工作。区内新闻媒体要加强对未成年人暑期工作的宣传报道。各镇、社区(街道)和相关部门也要做好相应的宣传工作,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成效,及时向媒体提供工作信息。教育局成立宣传报道组,各学校要指定一名教师担任暑期工作专职通讯员,畅通工作信息,不断提高暑期工作质量。各学校暑期的计划、总结、活动情况的通讯均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bjtgw2007@126.com。各学校团队组织要以返校日为时间节点,制作“暑期团队活动简报”,以邮件或传真方式及时报区教育局团工委。各学校要注重对暑期工作的全程管理,从学生评价、社区评价、家长评价以及主题活动成果等方面认真总结暑期工作,并于8月25日前将暑期工作总结上报教育局。暑期工作结束后,教育局将根据学校暑期工作成效,结合教育局巡视小组和社区推荐情况,组织暑期工作表彰和奖励。各镇、社区(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在暑期中期对本地、本单位暑期工作进行一次自查,并在暑期结束后,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将总结报告报送区文明办。 附件:1、宝山区学校体育场馆资源向社区开放与共享的实施意见 2、2007年宝山区学生暑期活动安排菜单 3、2007年学校组织夏令营活动预报表 4、2007年学校暑期计划表(样表) 5、“快乐天空”——东方社区信息苑未成年人暑期公益系列活动菜单 (此页无正文) 上海市宝山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宝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
海 市 宝 山 区 教 育 局
上海市宝山区科学技术协会 上 海 市 宝 山 区 青 少
年 保 护 委 员 会
共青团上海市宝山区委员会
上海市宝山区妇女联合会 二○○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未成年人 暑期
工作 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6月25日印发 (共印320份) 附件1: 宝山区学校体育场馆资源向社区开放与共享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文件精神,以推进学习型城区建设为目标,以“惠及社会”为导向,以学校社区互动、共同发展为出发点,注重实效,让社区居民和未成年人利用学校的场地和设施,实实在在获得高尚的娱乐、健体、精神享受和各类教育,成为推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 二、工作目标 做到开放制度化、管理规范化,建立学校与社区双向参与、互动发展的机制;学校要主动会同社区积极探索教育资源开放和共享的多种形式和途径,努力创出社区教育资源开放、整合的特色,提高教育资源尤其是体育场馆使用效益;努力形成社区居民与未成年人强身健体、崇尚锻炼、终身发展的氛围,积极促进“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快乐在社区”的和揩社区建设。 三、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和共享的办法 1、学校体育场馆资源开放范围主要指:运动场地及设施;多功能厅、馆等场所。各校可根据自身条件,以确保安全为前提,逐步分类开放,有关设施的安全和卫生等条件尚未达到相关标准的可暂缓开放。 2、学校体育场馆资源按照分片、对口、相对就近的原则向社区开放。学校和社区应当就资源开放的内容、方式、时间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进行协商,签订协议,明确各自责任,并共同研究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 ——社区(镇、街道)的职责: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或镇、街道办事处)是学校体育场馆资源开放的牵头协调部门;及时了解社区居民的需求,并向学校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落实专人协助学校对教育资源开放和共享工作进行组织管理,保证学校体育场馆资源开放和共享工作有序、有效地进行;对申请使用学校体育场馆资源的社区居民进行登记,并发给出入证;组织社区志愿者协助和配合学校做好资源开放和共享工作;教育社区居民爱护资源设施,注意运动安全,遵守管理制度;协调解决社区居民与学校的纠纷,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学校的职责:对开放的场馆实行专人负责;完善门卫值班制度,严格实行出入人员登记制度;资源共享的有关设施要有明显的标志和使用规则;资源共享的有关设施不得以出租、转租、转让以及其他方式变相开展经营活动;资源共享的有关设施的安全和卫生等条件必须达到有关规定要求。 3、在学校教育资源开放范围内,具体开放项目、开放时间以及开放区域,视学校实际和社区居民需求,经学校和镇、街道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商量研究后确定。镇、街道或社区应当鼓励居民和社区内的未成年人组织兴趣小组、体育俱乐部等形式进校参加活动。 4、学校体育场馆资源开放应当实行出入证制度,要求到学校参加活动的居民和社区未成年人凭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向居住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登记,并领取出入证,由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负责向符合条件的本区域居民发放出入证。社区居民及未成年人应在开放时间内凭出入证到学校参加有关活动,严格遵守管理制度和活动规则。因不遵守管理制度和活动规则,造成人身伤害的,后果自负;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照价赔偿。任何人不得在学校从事任何违纪违法活动,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5、为方便社区居民和示成年人入校活动,各镇、街道、居委会(村委会)要将与学校共同协商后的“学校教育资源开放告示”、入校手续及相关权利义务等张贴于公共场所,上墙公布。各学校要在校门口明显位置悬挂与社区共同协商后的“学校教育资源开放告示”,明确各类资源的开放形式、开放时间和开放要求。 四、学校体育场馆资源管理 1、学校体育场馆资源向社区开放,要建立由镇、街道或社区居委会、学校等方面负责人参加的管理委员会,并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如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出入证制度、进校活动守则等,还要建立进校登记制度、开放日志册等。 2、要充分发挥社区自治和群众自我管理的作用,在开放时间内,都要由学校教师和社区管理部门组织的“社区志愿者”共同管理。管理员要做好引导、服务工作,处理有关问题,有重大情况应及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取得联系。活动结束后,管理员负责做好开放日志册的记录工作。 3、加强学校体育场馆资源开放中的安全管理。学校负责对开放的体育设施与设备安全保障的检查,确保所开放的体育场馆的硬件是安全的。社区居委会为每个开放场所实施中介机构担保的意外伤害保险机制,以建立预防意外事故发生的保障措施。区财政为全区各街、镇落实学校体育场馆资源开放与共享实施意见给予适当的财力支持。 4、有组织的开放项目中涉及水、电、气及其他消耗的,由学校同社区协商解决。学校要加强设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保证学校教育资源开放和共享工作的安全和有序,学校体育场馆资源开放过程中产生的设施设备修缮经费由教育行政部门定期核拨。在学校开放活动期间,属人为损坏活动设施的,应照价赔偿。 五、考核和奖励 各学校积极做好体育场馆资源开放的共享工作,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实地巡视和向各镇、街道及居民座谈、问卷等形式了解学校体育场馆资源开放和共享情况,并将学校资源的开放和共享实效作为学校整体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附件2: 2007年宝山区学生暑期活动安排菜单
|